因拖延支付股份回购款,苏宁易购向万达追债50.41亿

  界面新闻记者 | 杨冰柯

  苏宁易购一则追债公告使万达系资产状况再度引发关注。

  10月22日晚,ST易购(002024 SZ.)发布一则公告称,ST易购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请求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份回购款50.41亿元,该仲裁申请已被受理。

  具体上,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基于此,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苏宁易购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即4.1亿股股份的回购款50.41亿元。

  同时,苏宁方面要求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万达集团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求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目前,仲裁申请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苏宁易购“追款”主要是珠海万达上市对赌失败的后遗症。

  不过,据接近万达相关人士称,苏宁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依据,万达没有义务进行回购。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投资协议,苏宁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万达也不存在所谓违约的问题;而且,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客观上也不具备回购的可操作性。知情人士称,万达方面正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在苏宁之前,永辉超市也曾向王健林追款。

  10月10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此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45.3亿元。而截至目前,其中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购买方大连御锦已构成违约,该笔款项原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涉及金额3亿元。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以及交易担保方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和大连一方的法律责任。

  在这之前的4月和7月,永辉超市曾先后发公告称,该股权转让的第二期和第三期转让款均未能足额按时收到。其中,应于今年3月31日前收到的第二期转让款3.91亿元,至4月19日收齐;应于6月30日前收到的第三期转让款7.92亿元,至7月27日仅收到2亿元。

  7月27日,永辉超市公告称,考虑到大连御锦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公司调整了股权出售的付款方案,转让款支付期数从八期调整为十期,其中第三期股权款项由7.92亿元变为2亿元,并延长全部转让款的最终付款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同时补充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