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老鼠仓”罚单落地,这次是基金公司的基金会计被罚。
10月23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毕某昱在任职基金公司的基金会计期间,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8.51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上海证监局也对上述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今年以来,“老鼠仓”的罚单并不罕见,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强调从严处理。意在通过依法有效监管,使市场各方各尽其责、各得其所,促进强本强基。
90后基金会计趋同交易逾8000万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毕某昱,男,199X年X月出生,这也是近期类似罚单中少有的90后被罚。
具体来看,毕某昱于2020年2月入职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基金或公司),任职基金会计,2023年10月离职。
由于岗位工作需要,A基金为毕某昱开通了恒生3.0估值系统、赢时胜4.5估值系统、O32投资交易系统的查询等相关权限。毕某昱通过上述系统查看并知悉了公司在管的“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由此,毕某昱在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利用上述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与“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买入股票合计85只,趋同买入金额合计8043.79万元,趋同获利金额合计48.51万元。
值得留意的是,毕某昱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是安排远房亲戚毕某磊于2020年5月在申万宏源证券青岛分公司开立的个人证券账户。
该账户自开立以来至2023年10月实际由毕某昱控制使用,而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及去向均为毕某昱及其父亲。
以上事实,有A基金提供的相关材料、询问笔录、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海证监局认为,毕某昱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毕某昱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8.51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约没1罚1.4。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起趋同交易罚单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力度趋严,“老鼠仓”的罚单并不罕见。9月初,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私募深圳前海海雅金控的总经理涂尔帆,利用与其控制的基金产品的持仓信息和投资决策信息等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趋同成交金额合计超21亿元,违法所得超3300万元。该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8月下旬,上海证监局也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均为公募基金投研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疑似华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亮被查指挥其配偶趋同买入金额6.7亿元,盈利金额1566万元。被处以罚一没一,同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另一王某虎则疑似中欧基金首席交易员,被查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占某礼发生相关趋同交易,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曾提到,今年结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新特点,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以高质量执法护航资本市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
其中,证监会提到,从严处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严肃市场纪律。坚决打击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损害行业形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