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200万元。
唐某杰(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科技支行行长)、方某敏(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晖支行副行长)、彭某(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利支行副行长) 、伍某(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家塘支行行长) 、杨某花(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家塘支行副行长) 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傅某星(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宁某燕(时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